关于对白银延期交收合约启用超期费措施的通知
时间:2012年07月27日 16:45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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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控制交易风险,维持市场稳定,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交易所决定自2012年9月1日开始,若Ag(T+D)合约某一交易 日清算后持仓总量超过3000吨,则交易所将于下一交易日清算时,按照万分之一的超期费率对白银Ag(T+D)合约连续持有时间超过120个交易日的持 仓,按日连续收取超期费。
超期费停止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超期费具体措施,请持有该合约的会员做好相应的技术准备及投资者教育和客户通知工作。